本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共计27人,具体岗位及要求见《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专任教师计划信息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
(一)招聘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年满十八周岁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敬业奉献精神;
4.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;
5.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。
采取统一发布公告、网上统一报名、统一资格审查、院校现场考核、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。本次招聘主要面向“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”(42所),重点进入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哈尔滨工业大学、大连理工大学、东北大学、吉林大学。
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、朝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等平台上统一发布,各院校可在网站上进行转载。
(二)报名方式及时间
1.网上报名: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填写《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,发送至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箱:cyszrsc@***,邮件以“姓名+毕业院校+所学专业”命名。内容以附件形式体现,包括《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》、个人简历、个人信息证明材料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、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证明和学信网证明、党员证明材料等扫描件)、个人简历中列举的所有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。上述材料以先后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。本次报名发送邮件时间为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:00止。根据网上报名情况,确定本次的面试时间、地点。
2.现场报名:临时参加招聘会的人员,在面试时可现场报名,现场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。
(三)资格审查
校园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。开考岗位招聘数额与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1:2的比例,未达到1:2时,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。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,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,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,视为放弃报考。
2.考核时间地点
面试包括试课、答辩、荣誉奖励与学术水平三个环节,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,按6:2:2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。
(2)答辩: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主要考察师德修养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协调能力、专业知识及职业技能、科研能力、综合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。
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评分办法,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人员的实际得分,实际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,现场公布最后得分。
5.录用原则
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,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;若总成绩相同,则根据试课成绩由高到低录用;若试课成绩仍相同,则需加试一道面试题后,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。
6.现场签约
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后,由朝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,按照《公务员体检标准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(六)考察
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朝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后,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。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,朝阳市人社局会同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查核实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纪律,秉公办事,严禁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报考者有弄虚作假、违纪违规行为的,一经发现,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二)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(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)期间,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,以便我校联络,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,由应聘者自负。
(四)在体检和考察环节,因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、自愿弃权、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,我校不进行递补。
(六)拟录用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调整。
咨询电话:0421-6681179
附件2: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
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